年底了,节假日整两杯
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,但是:
在这里青麓驾校郑教练先给大家提个醒
聚会喝酒有4种行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!
全国多地法院就办理过多起
因聚会饮酒引发的赔偿案件
各位酒城儿女,
杯中物虽好,不可贪杯!
文明饮酒,适量饮酒!
酒后坠崖身亡,酒友担责
林刚和吴辉是朋友。一年前的一天,林刚在吴辉家喝酒。当时夜已深,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。随后,林刚几人乘车出行,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,林刚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,溺水身亡。
事发后,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万余元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,在法官调解下,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,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。
男子醉酒死亡,同饮者赔偿
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,宴请周某、孟某等8人。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,次日早晨,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。
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,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认定,周某作为成年人,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,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%。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%的责任,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%的责任,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.5万余元。
聚会喝酒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
在参加宴请中,如果饮酒出事,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:
一、强迫性劝酒
一
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,如野蛮灌酒、言语要挟、刺激对方、不喝就纠缠不休等,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,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,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。当然,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。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,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。
因此,导致饮酒人伤亡的,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,组织者、劝酒者、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二、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
一
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,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。如果同饮人不了解,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,诱发对方疾病,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。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,仍再三劝酒,劝酒者则需按照《侵权责任法》承担侵权过错责任。比如,人家说我生病了,有高血压,在吃药……总之不能喝酒,你还一个劲劝,那就是有责任的。
三、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到家
一
有些人喝醉之后,丧失了照顾自己的能力,还硬撑的自己回家,劝酒者就要劝阻、照顾到酒醒、护送他回家或者通知家人来接,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不管不顾,不采取保护措施,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。
四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
一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。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,一块儿喝酒的人就要阻止他不要开车,找代驾或送他回家。
是朋友,别劝酒!
同意请点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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